一、校读主要内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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重点校对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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校读范围 |
校读内容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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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页眉 |
期刊名称、年月和期数、栏目名称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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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级标题 |
主标题,后续各部分标题格式统一、序号连贯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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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署名与简介 |
题目下署名顺序、单位和省份、城市及其邮政编码,页脚下姓名、性别、单位及其职务、职称是否准确、与署名是否一致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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摘要、关键词、中图分类号 |
符合期刊要求、书写正确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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单双数页页眉 |
格式、引用是否正确,页码是否连贯准确,如有脚注是否准确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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基金项目 |
课题类别后课题名称用双引号,括号内为课题编号(名称和编号均须与立项文件一致)。末尾不需要标点符号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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数据 |
数字和单位是否准确,字体是否统一,是否注明或引用来源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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重要表述 |
涉及法律法规名称与内容、党和国家领导人讲话、会议报告和敏感内容表述是否与权威纸质文献核对一致(是否有错漏字与标点符号),是否引用,涉密内容是否脱密处理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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参考文献 |
引用及文献信息是否符合期刊格式(参考文献期刊只保留期号,如1-9期前面不加0,标点是否使用准确。多次引用同一篇文献,只在第一次时编序号和其引用页码,第二次时不需要在参考文献出现,使用第一次引用时序号及其该处引用的页码即可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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全文通读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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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、图、表、公式 |
内容是否准确,体例统一(如必要是否注明来源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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图、表、公式序号 |
顺序引用,没有错序、漏引、错引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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章节段落 |
是否因排版调整导致的语句断裂或逻辑歧义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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全文 |
语法、拼写、标点问题 |
二、修改方式
请将编辑部提供的文稿PDF稿件打印出来,采用红笔使用校对符号(自行搜索参见《校对符号及其用法》(GB/T 14706-1993))修改,修改的纸质版校对稿扫描为PDF格式于收到校读通知后的3天内(最后1日的上午12点前)通过邮箱(gydxxb@163.com)反馈,以便进行后续校稿流程。
三、有关要求
特此声明:作者校读是论文发表前的最后确认环节,如无修改意见,根据编辑部要求的渠道回复:××作者发表在《贵阳市委党校学报》×年第×期的文章《××》经核对无误,同意正式刊发。有无意见均须反馈。逾期未反馈视为默认无修改或暂缓发表直至完成校读流程,因作者未反馈或者校对不仔细而未校出错误导致的问题,由作者承担相应责任(如更正声明、撤稿风险等)。